農委會說,有7千個島嶼的菲律賓,根據1994年聯合國通過的海洋法公約中的群島水域,主張適用群島水域。
中央社駐馬尼拉記者報導,今天在馬尼拉舉行的台菲漁業技術工作小組第三次會議,菲律賓確實同意推動國會研議立法,適時制訂「群島水域通行海道法案」(Sea Lane Passage Bill),要讓台灣等其他國家漁船依菲國告示的海道通行菲律賓的群島水域。
報導中指出,這場會議由駐菲代表林松煥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戴瑞隆(Cesar Drilon Jr.)共同主持,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及菲律賓農業部漁業及水產資源局局長龔戈納(Eduardo Gongona)主談,多個相關機構也派員與會。
農委會評估,如果下半年台灣漁船可依菲國告示的海道通行,可減少漁事糾紛,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