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高雄市衛生局去年11月獲報,高雄市某商行製造的冬瓜糖磚及冬瓜條,添加「非食品級石灰」,相關人員在現場共查封1萬528公斤冬瓜糖磚、145公斤冬瓜條以及300公斤石灰。進一步追查違法產品的流向,多為高雄、屏東及台南的手搖飲料店,共收回下架冬瓜糖磚約2,490公斤,其中以連鎖茶飲「丸作食茶」占最大宗,共2,061公斤。
劉芳銘指出,依規定「食品級石灰」的氧化鈣含量應達95%以上,但查獲的石灰僅有83%,不過,送驗後並未發現危害人體物質。因業者使用「非食品級石灰」已涉及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得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