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遭逮協處慢半拍? 官員駁:絕無狀況外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9 年前
2名台灣女性在南韓涉入電信詐騙案遭到南韓警方逮捕,有人批評外交部「狀況外」、沒有即時掌握訊息,認為這2人在2月14日與15日就已先後被捕,外交部卻等到10天後才開始協助處理。外交官員今天(7日)表示,在自由、民主、法治、人權國家裡,不會去即時掌控每一位國人在海外旅遊的動態,此案在獲悉後就積極協助處理,絕無所謂的「狀況外」。

外交官員受訪時表示,涉案的鄧女2月12日前往南韓、14日被捕,28日在拘留所寫信給駐韓代表處,駐處於3月3日收到後,才知鄧女因涉電話詐騙案遭到拘留。另一位江女2月14日前往南韓、15日被捕,被捕時就向韓警表示不願通知我駐處,韓警依其標準作業程序,也就沒有告知我方;2月25日,江母向桃園警局報案其女失蹤,外交部立刻洽請韓警協尋失蹤人口,到了3月4日,我駐處主動要求韓警比對被捕外籍人士名單時,韓警才告知江女已遭拘留。

外界批評外交部「狀況外」,因為沒有在第一時間就掌握國人動態。但官員反問,外交部與駐外單位在沒有接獲報案,又沒有接到急難救助訊息的情況下,要如何掌握每一位在海外旅遊國人的即時動態?官員委婉表示,我們是一個自由、民主、法治、重視人權的國家,不可能像個「大政府」一樣去監控每一個人的行蹤;官員強調,這起個案從開始接獲訊息之後,每一個環節都按照規定積極協處,絕對沒有狀況外。

此外,關於援用「跨國移交受刑人法」來「引渡」回台服刑的相關報導,外交官員不願多做評論,僅表示這起詐騙案件是南韓的詐騙集團所為,受害者主要都是南韓民眾。

外交官員沉重呼籲,民眾切勿接受不明背景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的招聘、委託或慫恿,出國從事電話詐騙、領取不明款項、出借人頭開設銀行帳戶,以及持用偽造信用卡消費等不法行為,這不僅造成自身與家屬的不幸,甚且損及國家整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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