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反核大遊行將於11日登場,反核團體全國廢核平台於去年遊行結束後,花費近1年巡迴核電廠與核廢選址地區舉辦了8場核廢論壇,並匯整成一份關於核廢處理的共識文件,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共識內容。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民間共識基本上同意以地質安全及環境科學評估作為選址基本條件,必須要先確認潛在地點的地質安全、設場之後有無造成危害的可能,才能進行後續的選址流程。
其次,選址過程中地方意願應列為最優先的考量條件之一,例如在遴選場址時,涉及原住民地區應遵行原住民族相關的法律保障、充分重視原住民族權益等。
此外,蘭嶼核廢應該遷回台灣,但台灣至今還沒準備好要迎接蘭嶼核廢料,因為台灣連基礎的地質科學調查都還沒完成,社會對核廢料的認知與討論非常少,以致於不管台電或政府說要遷去哪裡,都引起很大的反彈,拖慢處理進程、增加處置成本。
反核團體表示,近年來的廢核遊行早已將面對核廢作為主要訴求之一,今年311北南東反核遊行口號也呼籲政府「核廢處置動起來」,積極面對核廢問題。核廢料是全國性的議題,是使用核電無可迴避的代價,而非僅與選址地區相關,應採用民主程序,由下而上共同討論核廢料應如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