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經佈線多日,於106年02月28日在嫌疑人家門口埋伏查獲廖姓竊嫌,其供稱自己只負責開車,竊車之人為另一名嫌疑人柯○○,警方接獲情報後,立即趕往現場附近便利超商旁,當場查獲柯姓毒品通緝犯,柯嫌之女友接獲消息後主動到所藉故關心柯嫌,警方對柯嫌之身體及行李實施附帶搜索時,意外發現大量金飾、首飾、現金等大量贓物,但柯嫌當下辯稱隨身行李內的物品是與廖嫌及女友共同所有,經警方抽絲剝繭,另外起獲竊取之手機兩支及多樣寶石戒指、項鍊、數袋銅板及紙鈔等贓物,其中還有廟裡之金牌,令警方相當驚訝,戲稱果然賊星該敗!三人坦承該贓物都是共同竊盜所得,全案依竊盜罪嫌將三人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呼籲民眾要保管好自己財物,如有外出門窗必定要上鎖,且做好敦親睦鄰守望相助,一有發現可疑人事物,馬上撥打110,不予竊嫌有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