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空污,環保局已推動禁行二行程機車,現再訂定「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規定住宅區內的餐飲業者,不得使用木炭等燃料,且需設置集氣設備、油煙、異味、廢水等污染防制設備。
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通過後,可開罰仍使用煤炭的業者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意即薑母鴨、窯烤披薩、燒烤等店,未來只能使用瓦斯或電子燃料。
「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預計4月初送市政會議、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此外,今年7月起,環保局將禁止15年以上柴油大小客貨車、二行程機車等高污染車輛駛入新生南路、新生北路、松江路等主要道路,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故宮、忠烈祠、陽明山草山公園、台北101大樓等觀光景點,及市府、台北2大轉運站,違者罰新台幣500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