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上午舉行會前記者會,傅瑩在回答媒體提問時,作出上述表示。
傅瑩表示,中國大陸「證券法」修訂草案是2015年4月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是初次審議,同年底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現在離初審快兩年,根據目前安排,今年4月「證券法」修訂草案應能再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
她說,2015年「大家都記得的那次」證券市場的異常波動後,暴露出一些新的問題,需要總結經驗教訓,需要重新進行論證。人大常委會聽取各方面意見,也與有關部門重新研究,重新修改「證券法」草案,所以4月提請審議「應該是有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