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近期擬增訂「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來持用含機場服務費機票之旅客未出境,得自開票日起1年內向航空公司申請退費;航空公司應全額退還,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最快4月上路。
對此,台灣虎航表示,已修改退票規定,去年12月14日起,退票手續費由原本的新台幣1250元改為215元,旅客若在此日期後訂票,可於飛機出發後30天申請退費,以桃園機場為例,扣完手續費後可退285元,未來新法上路會配合辦理。
酷航則表示,目前退票都得經新加坡總公司辦理,目前仍有收取手續費規定,未來收到正式公文後會配合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