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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說惹議 邱太三:已發函張靜提事證

中央社/ 2017.03.02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日電)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表示,已經發函請司法國是會議委員、律師張靜提供相關事證資料,至於張靜是否適任司改會委員,則由司法改革籌備委員會決定。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律師張靜投書指「有5至10%的法官或檢察官會收錢」,引發司法院、法務部、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抗議。張靜昨天開記者會向90%至95%不收錢、盡忠職守、清廉自持的司法官道歉。

邱太三上午在立法院前受訪表示,有關張靜的發言,已經發函請求他能夠提供相關事證資料,因為根據律師倫理規範第20條規定,律師有義務協助法院維護司法尊嚴,實踐司法正義;同法第24條也規定,律師知道有貪污情事,應該提供事證給司法機關調查。

張靜是否不適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邱太三說,這要由司法改革籌備委員會議決定,委員遴聘由籌備委員會做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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