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回家」兩人摩鐵床戰 4年後竟告男網友性侵

yam蕃薯藤新聞/
9 年前
新北市一名已婚人妻101年5月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結識陳男,人妻表明已婚身分,兩人認識僅一個月就發生性關係,與陳男偷偷交往,去年2月雙方鬧出金錢糾紛,怒告陳男性侵,檢方認為性侵一事拖了4年才提告,不合乎常理,判定陳男罪嫌不足,判決不起訴。 據《蘋果》報導,雙方兩人是透過網路交友軟體「愛情公寓」結識,女方表明已婚身分,陳男也頻頻獻殷情,雙方認識一個月後,上演溫馨接送情。女子參加同事KTV聚會,由互稱「朋友」的陳男接送回家,但車開到女方住家巷口時,她卻說「還不想回家」,陳男提議去摩鐵休息,女方未反對,雙方在摩鐵發生性關係後,陳男接送至新北蘆洲女方家巷口。 兩人發生關係後,陳男多次傳LINE向女方道歉,請女方原諒他,兩人地下情長達3年,直到104年6月才與丈夫離婚,陳男順勢成了女子的真正新歡,但去年2月雙方發生金錢糾紛,陳男對女子提出妨害自由告訴,惹火女子並向陳男前妻多次傳訊「我朋友請他安全送我回家,結果他把我載那裡」、「他強暴我」,5月又傳訊恐嚇「你玩女人、騙女人、強暴女人」,並於去年6月告陳乘機性交。 新北地檢偵辦兩人確實有金錢糾紛,女子相隔四年才提告性侵,不符合常理,加上僅女方單一說法,判定陳男罪嫌不足,判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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