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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自建眷戶反迫遷 抗議國防部司法追殺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7.02.24 00:00
「全國合法自建眷戶反迫遷聯盟」今天(24日)前往立法院陳情,要求國防部別再透過司法追殺迫遷,並立即停止將合法自建眷戶現居土地賣給財團的政策。該聯盟法律顧問、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合法自建眷戶的土地問題,與穩定軍心的歷史背景有關,不僅屬於國家住宅政策一環,也是居住正義議題,國防部不應為了圖利財團,汙名化合法自建眷戶,甚至運用民事司法手段,強迫他們搬遷。

包括台北南機場九號基地、新北台貿八村、台中貿易新村、台南精忠九村、高雄崇實新村等10餘個眷村自救會組成的「全國合法自建眷戶反迫遷聯盟」,24日前往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請願陳情,反對國防部對於合法自建眷戶以司法追殺迫遷,再將土地賣給財團,要求政府立即停止這種欺負眷戶、圖利財團的政策。

該聯盟法律顧問蘇煥智在立法院前表示,這次請願的各個自救會,都是經過國防部合法同意,眷戶自己出錢建造的房屋,屬於「合法自建戶」,擁有建物所有權,可是卻長期被國防部汙名為「違法違占戶」,利用「眷改條例」第22條的扭曲解釋手法,聲稱這些眷戶是「不同意改建戶」,因此將註銷其居住權利,好讓國防部可以把這些土地賣給財團,蘇煥智說:『(原音)把你們用司法迫遷之後,這塊地做什麼用?圖利財團,這塊地就標售賣給財團去蓋豪宅,這樣合理嗎?迫遷這些弱勢者然後賣給財團去蓋豪宅,這樣的政策國防部也幹得下去?』

所謂「司法迫遷」,是這些合法自建眷戶的土地,被國防部認定為「借用」,所以透過司法途徑來討回土地;但蘇煥智認為,國防部當年為了安置國軍與退除役官兵,提供所屬安心居住的地方,是國家政策照顧軍人的居住安全,如今卻為了圖利財團,將國家住宅政策解讀為民事借用關係,是件不合理的事。

至於解決方法,蘇煥智表示,合法自建戶可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規定,將土地賣給眷戶;或是在人口稠密地區,政府若有都更及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只要權益受到保障,這些合法自建眷戶也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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