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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產創條例 經部:國營事業帶頭研發

中央廣播電台/謝佳興 2017.02.23 00:00
行政院今天(23日)通過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工業局下午表示,修法重點之一便是要號召國營事業帶頭,每年編列一定比例的預算投入研發、創新,經濟部並期盼旗下的國營事投入研發的比例能達到1%。

經濟部力推「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23日在行政院拍板定案。經濟部工業局表示,修法主要是為了協助產業創新、與國際接軌,因此增訂國營事業研發、創新採購、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公司以及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採「穿透式課稅」等條文,以吸引民間投資,厚實產創研發能量。

修法亮點之一便是要國營事業擔任領頭羊,編列一定比例的預算做創新研發。工業局指出,等到修法完成後,會與各部會協商,依據個別事業體的情況,在子法訂定實際比例,且子法要在完成修法後的半年內完成。

工業局表示,2015年台電及中油兩家國營事業投入研發金額占總收入比例分別僅有0.58%、0.24%,若能提高至1%,金額將達到新台幣26億、63億元,期盼經濟部旗下國營事業都能朝1%努力。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說:『(原音)如果你每年都有1%,其實你就可以做比較長期的研究發展計劃。我們工業局目前是希望這樣子,不過各國營事業要看他們實際上的經營情況,因為會涉及到他們的盈虧,所以這部分我們會跟他們做充分的溝通、討論。』

另外,針對第46之1條有關閒置數年的工業用地,政府能否編列預算買回的條款,工業局表示,因涉及財產權,恐有適法性問題有待釐清,因此,此次修法草案暫時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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