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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代涉恐嚇取財 雲檢拘提傳喚

大成報/ 2017.02.22 00:00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陳昭蓉偵辦古坑鄉民代表涉嫌恐嚇取財案件,於2月21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代表會辦公室及涉嫌之鄉民代表、相關共犯之住居所共19個處所執行搜索,分別拘提、傳喚鄉民代表鄭○義(55歲)及共犯與證人共34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被告鄭○義與共犯黃○福涉嫌恐嚇取財等罪嫌,經諭令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共犯鄭○傽、鄭○男、鄭○志、張○將、陳○州、鐘○宏、曾○權、陳○志,則均諭令以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請回。

檢察官陳昭蓉接獲線報,指稱古坑鄉鄉民代表涉嫌介入公共工程標案,向合法得標廠商恐嚇收取規費等案件,即指揮偵六隊、中調、斗南分局與臺中市刑大、第一、三分局及彰化芳苑分局、嘉義市刑大、第一分局及嘉義縣竹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歷經逾半年之跟監蒐證後,21日見時機成熟,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展開搜索行動,查獲現金新臺幣84萬3仟元、包裝茶葉112包、被害人借款本票、債務委託書、帳冊、賭博工具1批、無線電對講機2台、鐵條、空氣槍3把、木棍、鐵棍、木刀、鋁棒、木棒等證物,全案由檢察官深入追查中。

地檢署表示,偵辦旨揭案件,除本於職責查緝被告等人之違法犯行外,亦藉此宣示嚴正執法之決心,以維持法律秩序。受到犯罪組織暴力恐嚇、危害之民眾,應勇於向檢警報案舉發,本署與司法警察機關將秉持嚴正執法,捍衛國家法治之原則,檢肅聚眾逞兇、挑戰公權力之不法分子,持續加強打擊不法犯罪組織,展現執法決心,給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

圖說:檢方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行動,查獲現金、本票、債務委託書、帳冊、對講機、鐵條、空氣槍等證物,全案由檢察官深入追查中。(記者陳昭宗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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