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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4大規定打亂象 1日遊下架改雙駕駛

卡優新聞網/劉純伶 2017.02.22 00:00

本(2)月13日發生蝶戀花賞櫻團翻車事故,引發國民旅遊安全疑慮。交通部觀光局為保障國人出遊平安,今(21)日宣布將實施「1日遊先下架」、「保障駕駛工時」、「禁操作低價團」及「高風險商品審查」等4項措施,並於228連續假期前上路。

為有效減低國旅意外事故,觀光局邀集消保團體、旅遊業及遊覽車業者共同協商,訂定國內旅遊產品4項安全管理規範。其中,觀光局特別點名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與花蓮等1日遊行程,屬高風險產品,應即刻下架。

若因市場需求須提供1日遊商品,旅遊業者應啟動「駕駛替換機制」,每趟行程至少派遣2位司機輪流值班,或旅程改以遊覽車與大眾運輸工具交替使用。以遊覽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行程,平面道路每日每輛車只能行駛300公里,若涵蓋山區道路,則須控制在200公里以下。

為避免因司機過勞造成交通事故,旅遊業者除了要依照一例一休法規進行排班,還須遵守「國內旅遊產品合理安排行程安全注意事項」中,不得使遊覽車駕駛違反汽車運輸業超時工作規定,保障駕駛員完整的休息時間,降低旅途中出意外的風險。

針對國內旅遊產品削價競爭情形,觀光局祭出「禁低價團操作」規定,嚴格取締,而品保協會將盡速訂出國內旅遊1日遊參考價格,提供民眾選購行程的依據;另外,觀光局將與消基會、品保協會建立「高風險商品審查」機制,揪出不符規定的旅遊商品,並公告給消費者知曉。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未來將在遊覽車上加裝動態旅遊GPS系統,監控遊覽車的行經路途。而被列為高風險的旅遊商品,須採用「駕駛替換機制」或以其他交通工具替代,否則將依法強制下架,若下架後業者持續販售相關行程,依觀光發展條例處以1萬至5萬元罰鍰。

消保官王德明則認為,安全是首要目標,呼籲旅遊業者採用駕駛替換機制,讓旅途更為平安順利。同時,因加派人手產生的附加成本,應由業者自行吸收,調整團費也須經過消費者同意,若民眾不同意漲價,可要求業者全額退款。

此外,雄獅旅遊在蝶戀花賞櫻團事故後,已開始採用雙駕駛接力開車的方式完成行程,並自行吸收成本,未來不排除在國內知名旅遊景點租用宿舍,讓司機得到充分休息,也能讓消費者快快樂樂出遊、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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