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事故 周維果:再好的車也要安全駕駛

中央廣播電台/吳琍君
9 年前
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遊覽車在國道發生翻覆事件後,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及「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今天(21日)首度開放給媒體參訪,澄清外界對台灣遊覽車不安全的疑慮。不過,車安中心執行長周維果強調,儘管台灣已訂出全球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及法規,但是再好的車,也需要安全地駕駛。

車安中心及車測試中心21日首度公開車輛安全測試及審驗的流程,並強調,交通部已針對大客車製造廠,訂出56項車輛安全檢測法規,其中部分法規甚至較歐、美、日等國家還嚴謹,包括車身高度較其他國家降低30公分,以增加車子行駛彎曲山路時的平穩度等,但再好的車,也需要定期維養並且安全地駕駛。

車安中心執行長周維果指出,以「實車碰撞」這個測試項目來說,就是以最高時速56公里來測試車輛過彎時,可能造成的傷害指數。但是以蝶戀花事故遊覽車為例,當時駕駛行經彎道的時速高達60公里,加上翻車時,車頂碰到水泥塊,才導致如此嚴重的傷亡。周維果說:『(原音)車子如果翻覆的話,結構會產生甚麼破壞,影響的參數非常多,包括甚麼速度、包括從多高翻下來、包括在翻的過程裡接觸到地面,是接觸到甚麼樣的地面。那像這次這個事故,它發生的條件也非常特別,它翻下來,剛好那個車頂的接觸面是一些水泥塊,所以這樣都有可能會造成結構更嚴重的破壞。各位回想一下,黛安娜王妃那部車,我們都不能說它不好,但那麼高的速度撞上去之後,她還是死亡。』

不過,周維果也指出,事故遊覽車領牌時間是在公路總局1998年10月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前幾個月,當時這輛遊覽車尚未納入安審法規,這也是車子翻覆後,車頂會掀開的原因。也因此,公路總局才會決定,於3月1日到31日,專案召回5,157輛車齡10年以上的遊覽車,進行安全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