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的內閣部長會議17日決定同意中國大陸的請求,打算將涉入電信詐騙案的台灣籍與大陸籍犯嫌,全部引渡至中國大陸。我外交部對此先後在18日與19日發出2篇新聞稿,尤其是第2篇新聞稿,直接明指我方對於西班牙政府的「強烈譴責」、西班牙政府做了「不友善決定」、我政府將「嚴肅檢討雙邊交流合作」;20日當天上午,外交部還第二次「召見」西班牙駐台代表,強烈表達我方嚴正立場。
在這次「西班牙案」之前,最近一次的台嫌遣陸事件發生在越南,外交部對於越南政府只表達「遺憾及不滿」;再往前的「馬來西亞案」,外交部說「遺憾並嚴正抗議」、「傷害台馬長期友好情誼」;至於許多人都還有印象的「肯亞案」,外交部對肯亞政府表達的是「嚴正抗議」。
去年12月,非洲國家聖多美普林西比與中國大陸復交,我外交部在斷交聲明裡表示「強烈失望與遺憾」,對於聖多美政府「輕率且不友好之決定」,我國「深感遺憾並予以譴責」。
從上述各事件的外交用語可知,這次面對西班牙政府,外交部的態度非常強硬,甚至用了斷交時才出現的辭彙;資深外交官員21日受訪時表示,這次的用語確實不常見到,因為強烈譴責他國、直指他國不友善、召見他國使節等舉措,在外交層面具有相當嚴肅又嚴重的意涵,但官員不便對於強硬態度的動機與背景做出更多說明。
台灣歐盟中心執行長鄭家慶受訪時則指出,因為是發生在高度重視人權的歐洲國家,台灣必須嚴正表態,不能讓以人權做為基本價值的歐洲也出現罔顧人權遣送赴陸的慣例,尤其西班牙政府在司法判決出現之前就做出決定,台灣有必要發聲排除政治影響。鄭家慶進一步分析,台灣的嚴正立場不僅是要說給西班牙政府聽,更是要籲請歐盟各國關注,讓案件回歸正常司法程序,不要出現政治力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