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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駕駛工時怎麼算 勞動部:個案認定

中央社/ 2017.02.21 00:00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1日電)針對遊覽車司機雙駕駛制度工時部分,勞動部今天表示,如果甲駕駛是在副駕駛座上,跟著遊覽車行程後才換手,是否要算工時仍要個案認定。

蝶戀花遊覽車意外翻覆,一日遊、司機過勞問題被檢討,觀光局今天宣布,未來旅遊產品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每日行駛公里數都有限制。若是早出晚歸行程,旅行業者更該採取駕駛替換機制,或採多元交通工具,例如換乘高鐵或台鐵。

至於雙駕駛的司機工時要怎麼計算,勞動部官員表示,目前還不清楚交通部的規劃方向是什麼,還需要跟交通部溝通聯絡。

不過,勞動部表示,如果雙駕駛制的形式是甲駕駛開到A地後,乙駕駛由A地上車接手,其工時就從這時開始算,並沒有爭議。

如果甲乙駕駛都是從出發點上車,甲駕駛開到一半後才由乙駕駛換手駕車,這部分的工時認定,就必須個案來討論。

勞動部強調,不管是採取哪種方式,甲乙駕駛的工作時間,都不可以違反勞基法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連同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定,且每4小時需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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