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扣得宣導單及印有候選人名義之打火機。(記者蘇榮泉翻攝)
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雲林地檢署於13日下午接獲檢舉情資,指出106年雲林縣二崙鄉農會選舉,疑似有現金買票賄選之不法情事,檢察長鄭銘謙極為重視,指示應儘速蒐證,由檢察官黃立夫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等單位組成聯合專案小組,深入查證。
黃怡華說,檢察官俟事證蒐集齊全,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2月15、16日,指揮上開等單位之司法警察,由檢察官率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扣得宣導單及印有候選人名義之打火機,經調查發現有數名會員及證人坦承有收到交付之賄款,且繳回不法所得現金3000元。全案現由檢察官深入追查中,並將進一步向上追查上源及賄款來源。
經調查發現有數名會員及證人坦承有收到交付之賄款,且繳回不法所得現金3000元。(記者蘇榮泉翻攝)
黃怡華右說,本次農漁會選舉自106年2月19日起陸續展開各項會員代表、理監事與總幹事投票遴選,雲林地檢署為端正選風、遏止不法,將本於職責秉持公正、嚴謹之態度,不分黨派,持續針對賄選、暴力介入選舉等不法行為,全面積極偵辦到底,以杜絕非法操弄選舉舞弊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