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弟生母表示,多次向越南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證明未果,皆以生母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為由,遭承辦人員婉拒。草屯鎮戶政事務所得知此一訊息,即主動聯繫林母,並積極請示南投縣府(上級督導單位)提供指導,並向其他相關公務機關請以行政協助方式提供林小弟資料,雖然林小弟歸化國籍案未能符合準歸化國籍申請文件,基於關懷及保護兒童最佳利益,於105年2月以專案辦理。
105年3月獲內政部函示指應提憑越南國政府不具該國國籍證明文件,即可以無國籍人身分辦理。草屯鎮戶政事務所詳細向林女士說明後,持續協助其取得越南國政府書面文件,由南投縣政府以無國籍身份專案函報內政部辦理,105年12月6日終於完成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林母感謝縣府、草屯鎮戶政事務所及其他公務機關協助,因為公務員的熱忱幫忙,讓林小弟可以真正成為臺灣之子。
南投縣政府與草屯鎮戶政事務所對新住民提供了許多的建議與協助照顧,目的就是要讓她們能儘快融入家庭及社會,給予她們有歸屬感及多一份的安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