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生說,近10年來,政府對遊覽車的規範愈來愈嚴格,投入取締的監理人力也愈來愈多,但慘重的遊覽車事故仍一發生,他無奈也無言。
林祥生認為,真正問題在人的管理,他呼籲遊覽車業者與旅行社要有良心,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最好睜大眼睛,不要因便宜就認為是好康。
2006年梅嶺翻車事件後,公路總局對遊覽車駕駛的規範比一般大客車嚴格,必須要由遊覽車公司替駕駛申請執業登記證。
2014年再將遊覽車駕駛資格原本只要取得營業大客車駕照3年的規定,明確訂出除具大客車營業執照外,還須有2年實際駕駛大客車經驗,同時要參加公路總局舉辦的6小時講習並取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