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女兒控沒休假 公會:上班16天不等於開車16天
yam蕃薯藤新聞/
9 年前
國道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死11傷,其中罹難的駕駛康育薰的女兒康宜甄指控,父親已經連續工作16天,所屬公司蝶戀花旅行社根本就沒讓他休息,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反駁此說法,認為「上班16天不等於工作16天」。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今日針對這此旅行團事故,與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聯合對外說明。
「不是這樣子的!」蕭博仁出面替旅行社澄清,表示並非出車的16小時都在開車,假設旅客在一個行程點停留3小時,司機就休息3小時,他強調,連續上班16天,也並非「連續開車16天」。
在場媒體質疑,即便旅客下車遊玩期間沒有開車,司機仍處於工作狀態,而非休假,蕭博仁反指一例一休規範司機開車時數不能超過8小時,即便當日行程有10幾個小時,休息時數加總恐怕還超過8小時,且「司機一定會找時間休息的」。
他再舉例,「或許我現在開車到台中,然後就讓客人自由活動8個小時,再開1個小時回來,等於只有工作2、3個小時而已」,不能把休息的過程都算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