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討債卻殺無辜者 男子判刑20年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吳姓男子被控替友人討債,竟槍殺債務人的友人胡姓男子致死。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判吳男20年徒刑確定。

警方指出,去年1月30日深夜在台北巿延平北路六段民宅發生槍擊案,死者胡男從背後遭人開槍,導致主動脈被打傷,送醫後因失血過多身亡,案發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發現無前科的吳男涉重嫌,但人已逃亡。

警方掌握,吳男喜愛南下參加鹽水蜂炮慶典,隨即佈線並派員到麻豆交流道附近埋伏逮人;吳男坦承涉案,並供稱是因債務糾紛前往討債,不慎誤殺胡男。

法院調查,吳男是替友人討債,當天到陳姓債務人公寓樓梯時,巧遇前來探訪陳姓債務人的胡姓男子,吳男詢問胡男陳姓債務人是否在家,只因胡男回話口氣不好,一時情緒失控就向胡男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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