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原則上,施羅德6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主權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值60%。
另外,基金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值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債券,不得低於基金淨值60%。
基金 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益權單位申購,基金成立日後即開放每日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酌收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