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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免稅額度 業者建議提高

中央商情網/ 2017.02.10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7年2月10日電)內政部研擬住宅租賃草案,給予月租金新台幣6000元內免稅優惠,但有業者認為誘因不足,建議提高。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表示,內政部已經非常努力向財政部爭取免稅額度。

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活絡住宅租賃市場,內政部研擬「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計畫在全國舉辦3場公聽會,首場下午在內政部舉行。

根據草案,個人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或出租予租賃住宅服務業轉租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者,得依規定減徵租金所得稅,住宅出租期間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新台幣6000元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

草案指出,住宅出租期間每屋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台幣6000元部分,其租金所得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若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台幣6000元至2萬元部分,依該部分租金收入53%計算;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台幣2萬元部分,依該部分租金收入按所得稅法相關法令規定的減除標準計算。

與會的永勝資產科技集團執行長徐明達表示,對房東而言,稅金最重要,草案規定每戶每月6000元租金收入免扣稅的誘因不夠,希望再提高。他並建議導入事後查稅機制,否則房東還是不願意進入租賃市場。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認為,「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未規範房東與房客權利義務,或許政府考量要讓租屋產業先行,但權利義務也很重要。

主持公聽會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台灣租賃市場有很大發展空間,有100萬家庭承租房屋,這麼大的量,應該讓其安定。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已經非常努力向財政部爭取免稅額度,若以租金2萬元計算,減除必要損耗與費用,實際報稅金額可能約6500元,只要繳一點稅,就可以進入專業的租賃服務業系統,大家各退一點點,對雙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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