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聯合頭條~因為林若亞的一紙行政訴訟 大法官作出解釋:薪資扣除額設限 違憲

中央商情網/ 2017.02.09 00:00
凱渥名模林若亞因為不服她的收入被國稅局視為「薪資所得」而非「執行業務所得」,不能將治裝、妝梳等費用核實扣除工作「成本」,因而打行政訴訟,承審法官主動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作成釋字七四五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和十七條規定違反憲法平等保障原則,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應於二年內檢討修法。

這項解釋打破薪資所得者和執行業務所得者的課稅界限,將造福國內薪資所得階層。

名模林若亞申報民國九十四年所得稅時認為,她的收入卅萬元都花在治裝等工作必要支出,因此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相關必要費用,無須繳稅;但國稅局認定為「薪資所得」,須補稅。林若亞提出行政訴訟,承審法官認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有爭議,主動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聯合報2017年2 月 9日頭版頭條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