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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大員警深夜落實路檢勤務,赫然查獲2把上膛制式手槍

大成報/ 2017.02.08 00:00
(台北訊)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三中隊小隊長楊名瑋率警員李維哲、黃通吉、傅永忻等4員,於106年2月8日2時45分許,在中正區基隆路及汀州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駕駛自小客車之謝姓男子(72年次) 見警神色有異,即請其下車接受盤查。

經警方現場進行身分查證,發現謝嫌曾有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組織犯罪條例等多項前科紀錄,雖然謝嫌下車後之受檢態度看似配合,行為舉止狀甚自然,但現場員警在執勤上仍是提高警覺,並在徵得謝嫌同意後,針對所駕駛自小客車及男子所攜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時,即於該車駕駛座下目視發現以色列制式手槍1把(內含12發子彈),員警不敢大意立即控制謝嫌,謝嫌見無法脫身坦承身上還有1把手槍,員警隨即在其外套右側口袋內查獲土耳其制式手槍1把(內含6發子彈),現場員警立即以優勢警力佈署確保現場,並將謝嫌上銬逮捕以避免其有任何亡命脫逃之舉,且查獲員警赫然發現該2把手槍皆已上膛,隨時都可擊發,若未即時查獲而由謝嫌持續持有,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據警方調查,謝嫌於96年迄今涉及多起犯罪紀錄,並因多項罪名屢次出入於監獄間,據謝嫌供稱今日所攜槍械係因有人放話將對其不利,故自尋管道取得槍械自保,但有關謝嫌實際持槍原因及槍枝來源,警方仍將深入追查。因謝嫌違法事證確鑿,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中正二分局偵查隊續辦。

非法持有槍械屬法律所訂重罪,且嚴重影響社會安寧及民眾安全。保安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將「非法槍械」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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