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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時間放特休? 用這幾招就能變補休積假

yam蕃薯藤新聞/朱冠宇 /整理報導 2017.02.07 00:00
在勞基法修正後,大家都擔心新法中的特休假會不會變成「看得到吃不到」的假福利,最近網路則盛傳所謂的的「特修破解法」,不僅能將特休變成補休,連老闆也不用擔心會因此增加薪資成本。 據《聯合》報導,只要在勞資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當勞工先請特休假,但仍於特休當天出勤的話,就可視為加班,屆時再把加班費換成補休即可完成將特休轉為補休積假,而勞工就可以變相遞延特休假,雇主也無須給付勞工工資。但這方法仍需要「勞資雙方同意」並且經由「勞資協商補休使用期限」後的才能使用。 勞動部也表示,當前的特休假有:經勞資協議後延後使用,特休假改日再使用,但仍得於年度內休完。勞工於例假、休息日、特休假上班,雇主給加倍工資。勞資協議後,可將加倍工資改換成補休一日。總計三種變體。 然而勞工雖然有這三種變體使用方式的主導權,但特休變補休前提也須雇主同意,雇主若不同意,勞工就無法變相遞延特休假,最終仍會回到「勞資協商]」的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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