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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審查 設國家人權委員會受關注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7.01.31 00:00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報告日前出爐,國際學者樂見台灣社會討論同志婚姻合法化,但對廢除死刑進展感到遺憾;另外,台灣雖逐步將人權國公約國內法化,總統府表示,還有3個國際人權公約需要努力,蔡英文總統也宣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經開始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方案,希望在今年內做出明確決定。

◎兩公約第二次審查報告 專家籲廢死

為了與國際接軌,提升國內人權情況,台灣於2009年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於2012年提出第一次國家人權報告,去年發表了第二次報告,10位來自不同國家的專家學者日前也來台灣審查報告內容。

這次國際專家學者共提出78項建議,範圍包括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新住民及外籍移工、國家人權機構、死刑、反迫遷和土地正義等。其中,在「公政公約相關」特定議題上,審查委員會稱讚台灣政府已全面禁止各種形式體罰,但指出在廢除死刑上沒有任何進展,近年來執行死刑的數量與過去沒有差別,國際專家對台灣政府持續以絕大多數民眾支持死刑的民意為理由,保留死刑,令人遺憾。審查委員會主席諾威克(Manfred Nowak)說:『(英文原音)關於公政公約的重點,就是死刑的廢除,如果台灣確實要落實國際人權的標準的話,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然而,對於台灣社會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且立法院也採取行動,審查委員對此肯定,認為台灣是對抗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歧視的亞太國家先鋒。而在外籍移工權益方面,審查委員會也呼籲政府,調查所有台灣籍漁船的捕撈、招募與就業條件,並要求政府在下次報告中,提供監控與打擊非法捕撈措施的詳細資訊,以保護漁工擁有適當的生活與工作條件。

◎國際公約國內法化 台灣持續落實

台灣政府逐步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目前9大核心人權公約中,「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已經於1971年生效,近幾年再以施行法方式,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予以國內法化,但還有3個公約需要努力。副總統陳建仁說:『(原音)目前還有「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保護所有遷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尚未國內法化,但是我們會來全力以赴。』

◎國家人權委員會 總統盼今年決定

整體而言,台灣在提升人權方面獲得許多正面結果,審查小組建議台灣政府制定一套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和設置國家人權機構。諾威克(Manfred Nowak)說:『(英文原音)我們首要的建議是政府設置完全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並且要符合巴黎原則。』

針對審查委員關注「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進度,蔡英文總統也表示,這是她曾經做過的承諾,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經開始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方案,希望在今年內做出明確決定,進一步讓台灣人權水準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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