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分析近半年接獲的網購申訴案件類型,遭遇退貨糾紛、被賣家拒絕退貨、收到商品後找不到賣家等3種情況,各占2成多的比率。消基會表示,「7天猶豫期」規範在台灣已上路23年,但仍有許多網路賣家未按法規行事,有的賣家在賣場規則中,直接明訂不可退貨,或只願將商品價金轉成「購物金」,迫使消費者二度消費,逃避退貨責任。
消基會新任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即便是貨到付款,也仍有風險,建議可採取第三方支付。他提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金流中介者,替買賣雙方代收代付,交易成立後,買方的購物款項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待買方收到商品,且確認無誤後,第三方平台才會將款項撥付給賣家。游開雄:『(原音)第三方支付的情況之下,你如果遇到付款之後,發覺到貨品本身有問題的話,你可以啟動遲延付款的機制,遲延付款可以延長10天。』
消基會也指出,目前已有拍賣網站規定,所屬賣家都要採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卻發現有賣家私底下改以LINE或臉書,和買家交易,結果讓買家受騙上當,所以提醒消費者應選擇信用良好,或公司規模較大的賣家購物。
游開雄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擬「網拍平台定型化契約」,加強對拍賣平台業者管理、賣家身分認證機制,及交易糾紛處理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