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農曆年前指揮台中市刑大偵七隊、行政院農委會動物防疫檢疫局、台中市動保處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23日深夜展開查緝行動,查獲王男等人非法屠宰家禽違反畜牧法案件。
警方調查,62歲王男、59歲陳女、70歲蔡男、71歲蔡女兩對夫婦在神岡經營家禽畜牧場已有30多年,目前仍未取得合法屠宰家禽執照,雖然已有多次遭處分行政罰鍰紀錄,但他們仍繼續非法屠宰家禽。
警方指出,王男夫妻、蔡姓夫妻以轉換人頭方式,輪流擔任屠宰場負責人,企圖躲過刑罰追訟,4人都是再犯,均有前科紀錄。
警方推估,週一市場休市,週日晚間不會有屠宰行為,為提供週二早市禽隻貨源,王男等人必定加倍宰殺,23日深夜11時,警方展開查緝行動,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楊舒涵親自帶隊前往查緝。
警方指出,該場所屬中型畜牧場,設有燙毛機、脫毛機、脫膠機等屠宰設備,一應俱全,但所販賣的家禽未經獸醫、防檢人員檢測。現場查獲已屠宰的鴨452隻、鵝86隻、內臟87.64公斤、米血26.98公斤,換算約新台幣40萬元,另有飼養的鴨鵝數量達2000多隻。
王男供稱,多年前曾申請合法屠宰場執照但未通過,自南部地區買入鴨、鵝,再飼養一陣子後才進行屠殺,或是賣至菜市場、熟識的友人,轉取微薄毛利。
警方訊後,將王男等人依違反畜牧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