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更換股代尚不涉及公權力介入問題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70124 17:26:10)財政部說明,一、公股事業機構更換股務代理機構,無需向財政部陳報,屬業務經營事項,並依規定提董事會討論。因屬公司治理範疇,本部尊重各公股事業機構決定,並未給予任何指示。

二、財政部表示,彰化銀行更換股務代理機構,該部無權強制民營企業終止股務代理,自無報導所稱公權力介入問題。

三、依公司法第206條及司法院統字第1766號解釋,財政部或財政部指派之代表人,皆不會因彰化銀行股務代理機構變更而特別取得權利或免負義務,且股務代理機構服務對象為該事業機構全體股東,與公股管理無關,公股並無違反利益迴避問題。

財政部為股權管理機關,仍將本於權責,積極維護公股股權、股東及員工權益。財政部再次鄭重呼籲,不宜以不當言論臆測誤導視聽。有關彰化銀行106年董事改選事宜,將配合政策,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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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