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錦芳指出,黨產條例去年8月10日公布後,國民黨隨即在隔日於永豐銀行臨櫃辦理提領新台幣5億2,000萬元,並換開面額均為5,200萬元的台銀支票10張,其中1張支票已於去年8月30日透過第三人帳戶提示兌領,且國民黨迄今未向黨產會備查,因此黨產會才不得不依據黨產條例第9條第4款,以凍結帳戶及支票的方式保全不當取得的財產。她強調,黨產會難以期待國民黨向黨產會做事後備查,且行政機關若需於做成行政處分前,透過事先調查估算本案訴訟終結前所須的金額,形同要行政機關干預政黨運作,黨產會不宜、也不可能採取這種做法。
施錦芳說,從黨產會凍結帳戶及支票後,國民黨曾依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的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向黨產會申請給付勞工勞健保及退休金、繳納違反選罷法罰鍰等事,只要申請事項攸關勞工權益並符合相關規定,黨產會一直都同意動支。且國民黨除了被凍結的永豐銀行帳戶及支票外,還有其他黨費帳戶及政治獻金帳戶及資金可供運用,並非僅憑這個帳戶及支票就能影響其存續,黨產會對於北高行的裁定結果表示尊重並深感遺憾。
至於是否會再次提出抗告,施錦芳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開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