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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調高期貨保證金 24日盤後生效

中央商情網/ 2017.01.16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7年1月16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為加強市場運作安全,將於1月24日收盤後,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並預計於年後2月3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調整前的保證金。

期交所表示,考量今年春節假期休市期間(1月25日至2月1日)長達8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沿用以往調高保證金的作法,在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

預計以1月23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以台股期貨為例,現行原始保證金8萬3000元為例,將調高至9萬2000元,調幅約10.8%,以強化期貨市場的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指出,實施期間為1月24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後生效,預計至2月3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1月23日的保證金,例如台指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的9萬2000元,調回調整前的8萬3000元,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後金額。

期交所提醒交易人注意,1月24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1月25日及1月26日無交易,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106年1月到期的印度50期貨最後結算日為1月25日,並於當天辦理結算交割。106年1月第四週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貨暨臺指選擇權契約,最後交易暨結算日因逢1月25日至2月1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2日。

交易人於1月24日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及帳戶權益數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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