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係從事房屋仲介工作,筆記型電腦內存放工作之重要文件,現在不見了不知要如何是好,希望警方能協助她將筆記型電腦尋回,警方先協助其調閱周邊監視器,但無法照到案發現場,但經警方研判該員停放時間約五分鐘且人在現場附近,遭竊可能性不大,於是詢問是否還有無到過其他地方,該女子向警方表示,之前還有到過大雅路上的一個社區大樓接恰買賣房屋事宜,並將電腦借放在管理室櫃檯,但確定有將電腦帶走。
警方遂載女子到該社區大樓,先詢問大樓管理員確認有無將筆記型電腦遺留在管理室,管理員向警方表示,確定有將筆記型電腦帶走,眼尖的員警這時發現在管理室櫃檯不遠處的椅子上,有一個包包與女子所稱遭竊裝有筆記型電腦的包包極為相似,這時女子才恍然大悟的表示,是她先將包包帶走,但因突然接到電話先將包包暫時放在椅子上後忘記帶走即離去,女子對警方的熱心協助頻頻向警方表達謝意,並對因此而造成警方困擾感到非常抱歉。
公園派出所所長高世賢表示,本案因員警們熱心積極服務的精神,當下判斷正確,迅速找回失物,值得讚賞與嘉許。同時呼籲民眾重要財物切勿離身,以免讓不法之徒有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