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法巡迴座談 李喜明勉基層幹部與時俱進

軍聞社/
9 年前

(軍聞社記者郭家良高雄16日電)國防部今日在海軍陸戰隊指揮部辦理南部場次「陸海空軍懲罰法懲罰種類執行程序要領巡迴座談」,副部長李喜明上將期勉與會基層幹部,務必熟稔懲罰法相關規定與程序,並落實在平時的領導統御上,強化部隊管理與指揮效能,維護單位紀律與戰力。

 該場座談會在陸戰隊指揮部舉行,召集南部地區三軍部隊法制官,以及連、排級主官與士官督導長代表與會,國防部資源規劃司、法律事務司、總督察長室,以及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均派員列席。

會中,藉由「陸海空軍懲罰法」法規沿革暨近期修正重點的說明、面對面的研討,以及實務執行窒礙面的釋疑與精進建議等方式,強化基層領導幹部對現行懲罰法的瞭解,希望他們對執行紀律維護所對應的準據運用,諸如降階、降級、悔過、罰薪等,以及救濟途徑,都能有清楚的認識。

 李副部長表示,陸海空軍懲罰法自民國102年開始研修,至104年完成並正式公布,在實務上跟以往必定有許多不一樣的地方,幹部們必須有正確的認知,連隊管理一定會有問題存在,在懲罰法的規定上,除了與時俱進的做法外,必有可以更精進之處,與會的連、排長、士官長,以及法制官們,除了要忠實履行國家所賦予的職責外,更要將平時的經驗或是不夠周延的地方,透過座談分享、反映出來,讓其他幹部借鏡效法,讓政策單位研修規定,上下齊心精進部隊管理機制。

李副部長特別鼓勵基層幹部,人與人的相處是很複雜的,管理的工作亦是如此,現實中一定會有不臻理想的地方,但士氣不要為此受挫,而是要時時忠於自身職責,善盡本務;而身為長官的,更要充分授權給部屬,同時當他們最有力的後盾。

他強調:「事發之後的檢討會意義不大,重點在於平時有沒有用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