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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治霾新政:官員考核環境權重超過GDP

中央商情網/ 2017.01.15 00:00
(中央社台北2017年1月15日電)中國大陸官方日前公布「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對於官員的考核,環境治理的權重將首次超過促進經濟成長的權重。

大陸第一財經日報今天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12月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實行黨政同責,採取「年度評價」和「五年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年度評價由大陸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重點評估各地區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著重於引導各地區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五年考核由國家發改委、環保部、中共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實施,主要考核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目標,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每個五年規劃期結束後開展一次。

「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包括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品質、生態保護、增長品質、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共56項評價指標,採用綜合指數法測算生成綠色發展指數,衡量地方每年生態文明建設的動態進展。

具體權重方面,資源利用權重占29.3%,環境治理權重占16.5%,環境品質權重占19.3%,生態保護指標權重占16.5%,增長品質權重占9.2%,綠色生活權重占9.2%。

其中GDP成長品質權重不到資源利用、環境質量權重的一半,占全部考核權重不到10%。

大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說,大陸官方從前是「唯GDP論」,從長遠來看負面作用較大。GDP(國民生產毛額)指標有局限性,看不出對環境、資源的影響。

他說,推出綠色指標考核是一個可喜的進展,但綠色考核指標執行難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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