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駐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於民國103年間偵辦台電公司人員風紀案,偵查中意外發現2名吳姓男子涉嫌組成大型竊電集團。
台中地檢署駐廉政署中調組檢察官楊植鈞於10、12日2天,指揮中調組廉政官及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五隊員警共150人,兵分21路前往竊電集團成員住處及竊電商家等21處搜索,約談50人到案。
檢方調查,這2名具水電專長的吳姓男子為台電公司外包商,2人從102年起就陸續為台中市多家大型酒店、餐飲店、游泳池及公司行號,以倒撥電表等方式竊電,並以節省的電費五五拆帳分贓方式牟利。
檢方初步估計,以此方式竊電的商家約有11家,而台電可向商家可追償電費近1億元,檢方也將進一步追查集團共犯。2名吳姓男子偵訊後也被檢方依違反電業法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