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70112 16:40:40)為因應本(106)年農曆春節6天(1月27日至2月1日)連續假期酒類進口業者之需求,財政部國庫署已協調相關檢驗單位配合於農曆春節假期前完成已申報送驗酒品之檢驗,俾利業者於假期前順利辦理通關;另申請中之進口酒類查驗案件,除特殊案件外,該署將於本年1月26日(星期四)下班前審理完畢。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明德聯絡電話:(02)2397-9491分機520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