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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師適用勞基法 大學:恐降低聘僱意願

中央商情網/ 2017.01.12 00:0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高雄2017年1月12日電)勞動部規劃,未具本職的大專校院兼任教師自8月起適用勞基法,私校校長擔心會衍生代課鐘點費、不續聘會產生資遣費等,恐降低學校聘僱兼任教師意願。

106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在高雄舉行,邀請全國158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校長參與,下午進行提案討論。

勞動部規劃,大專校院編制外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今年8月起適用勞基法,東海大學提案指出,私校辦學經費主要來自學雜費,但學雜費調漲不易,兼任教師參加勞健保後,已造成私校很大負擔,若再適用勞基法,勞退金、資遣費、代課費等支出,會讓私校財務負擔雪上加霜,希望教育部協調勞動部,撤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規劃。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龍華科技大學校長葛自祥指出,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若適用勞基法,就有婚假、育嬰假等,兼任老師請假時,學校要另找教師代課,並支付鐘點費,如果不續聘兼任教師,還會產生資遣費,甚至是官司糾紛,額外經費支出和行政作業將造成學校很大負擔。

葛自祥指出,每個職業場域都有不同性質,如果都要用勞基法,「那何必要有教師法」,尤其部分私立科大辦學不易,且兼任教師比率的確較高,確實有聽到一些學校因此降低聘僱不具本職兼任教師的意願,這樣反而影響到兼任教師工作權。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也表示,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牽涉成本和程序等問題,一例一休上路後,可能也會衝擊校園現場,每個行業都有其特殊性,針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教育部應該另外訂定機制,來釐清他們的歸屬關係,不能全都由學校來承擔。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指出,根據教育部統計,現在約有1萬多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為保障其勞動權益,教育部已於106年編列新台幣6000萬元預算,補助學校聘任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後衍生的費用,避免學校因新增成本而不予聘僱未具本職兼任教師,107年後還將逐年編列經費。

李秉洲表示,教育部也會修訂獎勵補助辦法,私校若主動調整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鐘點費給付標準和公校一致者,將以外加方式核給獎勵經費,且經費額度將不低於學校調整鐘點費所需成本需求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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