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自2005年11月公告對我國不鏽鋼緊固件及其配件課徵8.8%-23.6%反傾銷稅,對中國大陸稅率則為11.4%-27.4%,並於2012年1月7日公告續課5年反傾銷稅至2017年1月8日。另依據歐盟執委會於2016年4月14日公報指出,本案反傾銷措施於實施5年後(2017年1月8日)屆滿,倘歐盟相關生產業者盼執委會進行複查,應於屆期前3個月提出複查申請,並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倘終止該措施將再度造成傾銷及產業受損,否則應於2017年1月8日自動屆期終止。
據歐盟統計資料,我國佔歐盟不鏽鋼緊固件及其配件進口市場比重(以金額計) 2005年為17.34%(市場排名第2),2015年下降至8.42%(市場排名第4),顯示歐盟自2005年對我國該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以來,已對我國出口該產品造成相當影響。另2016年1至10月歐盟自我國進口不鏽鋼緊固件及其配件金額約為3,811萬美元,佔歐盟進口市場比重9%,市場排名第4,僅次於印度、瑞士、越南,中國大陸則排名第10。
貿易局表示,該局及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對本案長期追蹤關注已超過10年,平時並與相關公協會保持資訊交流及意見交換。在近年全球貿易保護主義興起及鋼鐵產能過剩的情況下,歐盟對我國「不鏽鋼緊固件及其配件」反傾銷措施得以落日終止,實為正面訊息,我業者可藉此機會加強對歐盟拓銷。貿易局並再次呼籲相關業者,預防勝於應訴,維持穩定出貨量及合理價格,並於平時對相關產銷資料妥善保存,證明未對歐盟傾銷,以避免再次遭受反傾銷措施。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陳副局長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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