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是指在行政機關將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會對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時,可提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停止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以保護人民權益。
國民黨去年搶在黨產會擬做出行政處分前,先一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祭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但後來黨產會陸續做出行政處分,包含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行帳戶、台支本票,也決議認定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令中投及欣裕台在30天內收歸國有。
國民黨律師今天開庭時表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因已無實益,因此撤回起訴狀;黨產會律師則說,已收受撤回起訴狀,將向黨產會告知。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對此事表示尊重,希望大家都尊重司法。1060109
(圖為中央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