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變革 今年起納入「部隊訓練」

軍聞社/
9 年前

(軍聞社記者陳軍均臺北5日電)國防部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說明「國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精進規劃」,訓次室軍事訓練處處長陳文星少將指出,「常備兵役軍事訓練」4個月之訓練期程不變,但自106年起,第一階段「入伍訓練」由原8週調整為5週,第二階段則調整為11週的「部隊訓練」。

 陳處長指出,內政部101年至110年列管每年可徵集役男人數約10至12萬人,以106年為例,可徵集役男達11萬6千人,扣除替代役男人數,需入營服役新兵為8萬1千人;而國軍新兵入伍訓練由陸軍新訓旅、海軍及陸戰新訓中心等單位接訓,年訓量約7萬4千人,訓量無法滿足年度全數役男徵集需求;另外,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於入伍8週結訓後,至兵科學校接受專長訓練8週,因未分發常備部隊,未建立動員母體單位,亦欠缺部隊實務經驗。

 針對調整規劃,陳處長表示,此次變革希望解決新訓單位訓量不敷所產生役男滯徵問題,並紓緩接訓單位幹部負荷;役男分發部隊實施訓練,可使兼具後備編管專長及部隊實務職能,並確立動員母體單位;部分役男抽籤分發至外島常備部隊施訓,則可獲得前線戰備整備訓練經驗。

 陳處長說明,「軍事訓練」4個月期程不變,今年起第一階段調整為5週的入伍訓,第二階段則進行11週的部隊訓練;另外,大專兩階段軍事訓練維持原兩年各8週訓練,第一年入伍訓練5週完訓後,抽籤撥交至部隊實施3週初級專長訓練,而第二年按專長訓練期程,至原單位報到隨隊訓練。

 陳處長進一步指出,在5週入伍訓練部分,仍由國軍新訓旅如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負責施訓,置重點於軍人基本職能課程,並以「合格步槍兵」為完訓目標;在11週部隊訓練部分,則依「為用而訓、訓用合一」方式,入伍結訓後役男均抽籤分發本、外島常備部隊施訓,區分一般及中級專長等兩類。

 其中,一般專長為結合單位課表實施專長保持訓練,並於主戰部隊參加基地訓練及重要演訓期間,執行戰鬥支援、勤務支援工作,另強化「實彈射擊、戰鬥教練、戰術行軍及野外炊爨」等課目訓練;中級專長則以選員、抽籤方式至各兵科訓練指揮部,施予2至3週中級專長訓練,並在結訓後歸建原分發部隊,結合單位任務實施組合訓練,以汲取常備部隊實兵、實彈演訓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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