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市售圍巾品質安全,標檢局日前在台北市及花蓮縣百貨商行及賣場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5件圍巾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中文標示」檢查。
品質項目部分,標檢局表示,15件圍巾在游離甲醛及禁用偶氮色料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標檢局表示,中文標示方面,經初步檢查未依服飾標示基準標示的圍巾高達9件,其中位於花蓮的風車女裝販售一款中國大陸製造、單價490元的圍巾,不但未標示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尺寸或尺碼,纖維成分標示也遭判定不合格。
由於圍巾商品非屬標檢局公告應施檢驗品目,標檢局指出,中文標示經初步檢查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部分,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理。10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