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林姓警員於105年12月28日10-1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接獲熱心民眾報案在彌陀路與光仁街路口有一名老嫗迷途無法返家,員警向老嫗詢問後,得知已經不知道自己家的地址,也沒有家人的連絡電話,所幸有攜帶身分證件,經查其身分才得知其姓名及住處,同時查詢家屬電話並通知家屬。員警見老嫗年事已高,擔心自行返家易發生危險,而且也不願由警方以巡邏車接送,員警開著巡邏車陪在老嫗身旁踏上返家之路。途中老嫗所騎乘之電動四輪車沒電,警員林姓警員機警委託附近熱心店家幫忙電動四輪車借放,將老嫗接上巡邏車上載返回家,隨後被通知的家屬也趕到家門前,見員警陪伴返家也紛紛向員警道謝,林員並提醒家屬可以將連絡電話作成手環繫在手腕上。
新南所長羅寁驊表示,為民服務是警察目前所積極推動之工作,在民眾有困難時警方會盡其所能給予關懷和協助,也呼籲民眾多關心家中長者,若長者有失智情形,讓其攜帶可以聯繫上家屬的字條等物品以防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