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其中1項罪名指曾蔭權出任特首期間,提名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時,沒有申報對方與自己的關係─何周禮曾為曾蔭權的房屋進行室內設計。
此外,曾蔭權曾在中國大陸深圳租住房屋,這些房屋為商人黃楚標旗下公司興建;黃楚標也是香港數碼廣播公司的主要股東,數碼廣播曾獲當局發給經營牌照。
商業電台報導,法官早上應辯方要求,除了法官、律師和被告的身分,以及控罪要點等內容外,其他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報導。
曾蔭權於2005年接替董建華出任特首,為香港第2位特首,於2012年卸任。
曾蔭權卸任後被廉政公署起訴,是首位被起訴的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