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資格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或可由企業與學術機構或法人機構共同提出申請。企業須為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計畫申請範疇包括:一、申請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創新優化計畫)之產品或整體系統服務須具備市場潛力。二、開發產品者(如材料、零組件及設備等),其關鍵技術可超越目前國內產業技術水準,並可帶動上中下游廠商發展,提升自主能力,補足產業價值鏈缺口。三、開發整體系統解決方案者,應可以一產品一聯盟方式建立旗艦團隊,結合工程、產品、經驗、知識、服務及技術加值等,提供整廠整案輸出之開發,運用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與商業應用技術,整合業務行銷、前台服務與後台管理、通路佈建及顧客關係管理等,建立快速且有效滿足顧客之服務系統。
有意申請者請送件至「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10657信義路三段41-2號10樓),諮詢專線請洽(02)2704-4844分機102~120、126、139、145,傳真號碼(02) 2704-4860。以上相關資料可至「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網站 http://tiip.itnet.org.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