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晚間,葉冠亨與好友陳岡逸及2名女姓友人,前往高雄中華路四段的大帝國舞廳飲酒狂歡,直到隔天清晨6時才開車載3人離開,行經中華三路與光復路口時,葉冠亨以時速120公里車速撞上前方違規左轉的垃圾車,垃圾車衝撞在路口準備過馬路的婦人李幸容,李婦及葉的友人陳岡逸均不治身亡,5天後,李姓婦人丈夫因傷心過度,心肌梗塞死亡,留下年僅8歲的女兒孤苦無依。
葉冠亨酒駕間接造成3人喪命,直到案發第9天才出面道歉,引發網友撻伐。2013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判處葉冠亨6年徒刑定讞,2天後隨即赴高雄二間服刑,去年底移到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獄中表現良好,與其他受刑人相處融洽,還共組樂團參加街頭藝人考試。法務部上周通過葉冠亨假釋聲請,預計1、2周內將出獄。
※【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