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3天專案期間經全國查緝人員不分晝夜,通力合作協同查緝,計查核業者790家,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108件,其中查獲違規菸品數量36萬3,349包,市價新臺幣(下同)2,445萬8,291元;查獲違規酒品數量7萬3,903.715公升,市價297萬9,943元;總市價合計2,743萬8,234元。
本專案期間查獲重大違法案件1件,為臺南市政府會同海巡等相關查緝單位接獲情資進行跟監, 於12月5日於轄區下營區大屯寮住宅倉庫內貨車成功查獲載運私菸23萬9,890包,市價1千6百萬餘元。
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輸入私菸、私酒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同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600萬元為限。又依同法第57條規定,查獲之私菸、私酒及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半成品、器具及酒類容器,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沒收或沒入之。
財政部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偏低之菸酒品,以免危害自身健康權益。對違法案件請勇於提出檢舉,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並提供高額檢舉獎金,期在政府與全民共同努力下,有效打擊非法菸酒,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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