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與陳姓前妻育有2女,婚後常對妻女拳打腳踢,4年前曾因違反家暴令遭判刑11月,出獄後因不滿前妻訴請離婚成功並取得2名女兒的監護權,在前年4月16日上午,當眾持刀刺死陳女,並帶走6歲大女兒並強灌安眠藥,企圖在車內燒炭輕生,直到隔天凌晨才被發現,長女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而李男卻幸運獲救。此案一審時,認為李男罪不至死,因此並未判處死刑;但二審時,李男曾表示與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還放話出獄要復仇,法官認定李男毫無悔意,且無教化可能,改判死刑及無期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今(28)判處死刑定讞。
陳女父親聽到消息時表示,對於司法能還給他們正義和公道,感到十分欣慰,但也坦言執行死刑的機會不高,擔心萬一李男碰到大赦被放出來,家人的生命安全又將受到威脅,因此在李男伏法前,他們還是無法真正的安心。
而提起倖存的小外孫女,陳男則表示,孫女從小就遭父親家暴毒打,不想喚起孫女那些不好的記憶,因此不會告訴孫女李男被判死刑的事,但會找個時間去納骨塔告訴女兒和大外孫女。他也提到,女兒生前是公益團體的會員,曾認養一名孟加拉兒童,在女兒死後由太太接棒認養,以完成女兒的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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