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19歲的許男,2年前認識18歲的李女,去年9月間開始正式交往。交往期間,2人最愛在臉書上放上自拍、寫甜蜜話語互訴情意,不料過了不到1年,許男就疑因不堪李女提出分手,殘忍將她毀容。
警方指出,前天(25日)上午案發當時,李女在阿姨、阿姨男性友人陪同下,前往許男住處欲拿回寵物刺蝟和衣物。當時許男的祖父在家,李女接著單獨進入許男臥室拿東西,發現獨自在臥室中的許男,慘劇便接著發生。
李女的家屬事後指控,當時許男的祖父說「孫子不在家」,而許男也疑似把自己的機車藏起、營造外出的假象,李女才會獨自進入許男房間,讓阿姨等人在外頭等待;而李女被潑灑去光水並點火時,被燒得痛苦慘叫,李女阿姨等人馬上踹門救人,「許男的阿公卻阻擋,也不願意報警」,最後靠鄰居幫忙才報警。
不過警方目前已約談過許男的祖父作筆錄,卻未查出他有阻擋救人的行為,因此暫未將其列為共犯。